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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:九派新闻综合】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林区住(城)建局、市场监管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买卖行为,保障预拌混凝土买卖双方共同利益,推动预拌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,省住建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了《湖北省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示范文本》),现印发给你们,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。请各地住建和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加强对《示范文本》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,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,请与省住建厅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。
附件:湖北省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(试行)
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年6月30日
原链接:https://zjt.hubei.gov.cn/zfxxgk/zc/gfxwj/202306/t20230630_4728041.shtml?2Y0IRzBqtujd=16880947295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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